父母得病住院,子女中到底谁应该付医疗费?女儿一方也应该拿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要拿的。

《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

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

扩展资料:

子女对老人赡养费的数额: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各地法院对赡养费的给付标准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给付标准,即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或者法官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确定。笔者认为:给付赡养费是为了使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老有所养,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安度晚年。

按当地最低生活费水平给付赡养费不能满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于老人的健康长寿;而法官根据实际生活需要确定的主观色彩较重,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

因此,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当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子女实际给付的数额应为: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其他经济收入的差额部分。

另外,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协议或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但是,笔者认为:根据给付赡养费的目的和一般社会道德观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支付的赡养费,不足以维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超出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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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09
作为子女都有义务支付医疗费,谁的条件好,可以多出些,赡养父母不能推辞,换位思考看问题,以后都一个子女也得孝敬,二个子女还有分担,子欲孝而父母不在,后悔就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4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条中的“子女”就是指男儿和女儿)。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儿女儿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是均等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子女间应当要以和睦相处的原则正确处理姊妹关系,根据父母需要扶助的需要,经济条件差的承担的支出应当适当少些,经济条件好的应当适当承担多些,人手少的可出劳少些,人手多的可出劳多些,子女间具体分担的份量应当由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协商解决,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承担多些,经济条件差的可以适当承担少些。
所以子女有平等的义务,出嫁的女儿也一样有义务,也要出钱的,只不过传统习俗上对已出嫁的女儿没有过多要求,具体分析看情况。
第3个回答  2013-07-13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本条中的“子女”就是指男儿和女儿)。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儿女儿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是均等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子女间应当要以和睦相处的原则正确处理姊妹关系,根据父母需要扶助的需要,经济条件差的承担的支出应当适当少些,经济条件好的应当适当承担多些,人手少的可出劳少些,人手多的可出劳多些,子女间具体分担的份量应当由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协商解决,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承担多些,经济条件差的可以适当承担少些。
第4个回答  2017-06-30
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也就是说,不论男女都应当照顾赡养父母,其中就包括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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