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可以擅自翻看未成年儿女的聊天信息吗

如题所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06年底开始实施)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但是对于具体操作,实际是有争议的,特别是父母的权利到底有多大的问题。一些省市已经出台规定,父母等监护人也不可拆信。

《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事件、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报道,应注意把握分寸、时机、力度,释疑解惑,积极引导。不炒作和蓄意制造舆论“热点”,误导受众。
第二十九条 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尊重个人隐私权、肖像权,不揭人隐私,避免损害他人名誉的报道。
第三十一条 报道意外事件,应顾及受害人及家属的感受,在提问和录音、录像时应避免对其心理造成伤害。
第三十二条 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报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时,录音、图像应经过特殊处理,使之不可辨认;不公布其真实姓名,不描述犯罪过程。
虽然很不人道,按人权来讲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儿童是应该享有合法的隐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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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8
在中国家长的眼里,子女的命都是他们给的,看看聊天记录算什么,这也是受古代传统思想的影响,盲孝。西方的人就会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保护他的隐私,给他更多自由。但在现代社会,家长擅自翻看子女聊天记录是不妥的。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08
不可以,这是尊严的问题,孩子正属于叛逆期,你这样做只会让你和孩子的间距拉大,她会越来越不信任你.
第3个回答  2017-04-08
十周岁以下可以根据抚养教育权翻看信息,但十周岁以上孩子就有隐私权了,身为家长也不能侵犯孩子的隐私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4-08
从法律上讲,这属于个人隐私,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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