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职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了
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福建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如果怀孕中离职,生育保险将处于断缴状态,生完孩子是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是法律规定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补偿费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扣除。生育津贴应由员工所在公司单位,为其缴纳期间不可间断。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孕妇从第一次缴纳生育保险费开始至分娩时连续不间断的缴纳满12个月的。如果投保期间意外中断,且所需要缴纳的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及时交清的,会被视为缴费中断;
2、孕妇怀孕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当地政府的生育政策、条令等相关规定;
3、孕妇职工需要在满足一切生育条件后,在分娩之后的次月15日一年时间为限,个人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材料。
离职后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因为必须连续支付生育保险金。要有资格获得与生育相关的报销,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生育保险总缴费时间为一年(部分地区略有不同);
2、生育期间必须在职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辞职后,公司不再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一年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缴费。但是,生育保险不要求在同一单位缴费,而是要连续缴费。换句话说,只要你在离职期间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仍然可以报销。
离职后怀孕是可以领取生育保险的,离职导致社保断交的话则是无法领取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产当月保险中断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或是因为辞职导致社保断缴,此时生育保险不在参保状态,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因为申请生育津贴周期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
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
换句话说,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在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其他生育医疗待遇的,享受定额2150元生育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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