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去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不去做伤情鉴定吗?

公安机关出去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不去做伤情鉴定吗?

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可以看出: 公安机关只负责告知被害人关于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由被害人自行去鉴定,办案民警不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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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8
不去鉴定的话,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书有什么用啊
就是要你拿委托书去医院做伤残鉴定,因为如果是作为证据的话,医院必须公安局出具委托书才能代为鉴定,并在委托书上签名才能作为合法依据追问

可伤口太小,就破了一点皮,不想来回跑医院,感觉没那必要去做这个伤情鉴定

追答

那你是什么的情况,被打,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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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28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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