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了离婚后男方每个月给女方两千元生活费,请问,要是女方再婚后,男方不愿意支付这两千元生活?

如题所述

如果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每个月向女方给付的两千元生活费系支付给孩子的每个月抚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三章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无论女方是否再婚,作为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成年前,男方都需要继续支付。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如果(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则子女还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一方增加抚养费用。
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男方每个月向女方支付的两千元生活费不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而是单纯约定给女方的费用,因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签署主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主体的意思表示虚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主体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合同无效事由,故该协议属于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继续遵守履行。但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给付条件,比如女方再婚前,男方每月给付生活费,则条件成就后,即女方再婚后,男方有权停止支付生活费。如果男方单方违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11
呵呵,还有这操作,闻所未闻。离婚了,男的为什么要给女方生活费,是有孩子的抚养费吗,女方再婚了,还要前夫给生活费,这你好意思要吗,你的新男朋友好意思要吗,如果是有孩子,那没说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09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在协议书上应该写的明明白白。如果要是再婚,他给不给也应该在协议书上填,如果在协议书上没有钱。按道来说也应该给你两千块钱。
第3个回答  2022-04-04
如果说你们夫妻二人当初协议离婚的时候,已经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了,男方每个月给女方2000元生活费,但是现在女方选择再婚以后,男方就不愿意支付这2000元钱了,那么你可以拿着这份离婚协议书去起诉你的前夫
第4个回答  2021-09-09
离婚协议上写了,离婚后男方每个月给女方2000 其实这是你们自己协定的。应该写清楚。如果再婚就不给了。因为已经结婚有家庭了。那么男方也没有义务再给你钱了。如果男方愿意给也可以,但是协议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给的原因给到什么时候?一定要标明。一目了然。才不会产生分歧。其实作为一个女性来说。自己可以自食其力。没必要一定要管前夫要钱。因为这样的话会没有尊严。如果再婚了。有丈夫了。更不能管前夫要钱了。自己的生活自己过。为么要依赖别人。如果女方带着孩子给孩子的,那必须给。父亲是有赡养义务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