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重复计税,不是用税还原税。这里给您推导下公式,您理解一下:
1、公式一: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2、公式二: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把第二个公式带入第一个公式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4、把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移到等式左边,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5、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6、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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