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辞职了,还可以不走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般劳动者交了辞职报告以后,应当在一个月之后,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走人,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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