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是,那么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如题所述

属于侵权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属于侵害他人的基本民事权利;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构成刑法中第二百四十六条中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罪行。
法律分析
人格尊严是我们每位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是每个人人格权的重要基础。
第一,无论使用何种方式,如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这一基本人格权益,构成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受害人有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赔偿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要求行为人赔礼道歉、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第二,如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有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可能被处以10以下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如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中所称侮辱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
建议人格尊严权受侵害一方及时锁定证据,妥善保管后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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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3
是的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基本内容包括:(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公民享有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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