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侵犯了对方什么权利?各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初二学生王某在商场购买带一瓶劣质洗发水,要求商家赔偿遭拒绝。时候王某召集了一半“兄弟”狠狠地“教训”了商家负责人,致重伤,王某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问:王某和商家的行为分别侵犯了对方什么权利?各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如果是侵权行为,请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去对号入座。
  侵权行为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同时也可能是刑事上的侵害行为,比如生命健康权如果达到了相应的程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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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4
王某是侵犯了商家负责人的人身权利,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商家和王某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有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出售劣质商品属于违约行为。王某以商家为被告的话,可以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者也可以以厂家为被告,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
商家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若商家销售数额较大超过5万元的话,也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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