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丈夫不还房贷 妻子主贷让妻子自己还房贷,妻子还不上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期间,丈夫不还房贷 ,妻子主贷。在丈夫属于次贷人的情况下,主贷人长期不还款的话,除了会影响主贷人自己的征信之外,还会要求次贷人还款,次贷人如果不还款的话,会影响他自己的征信。在这里建议您还是将贷款还上,在离婚期间,不论是用你的工资还是他的工资还款,都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会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孩子、无过错方的原则来给你们分配共同财产。具体来讲,在法律上,离婚时分割财产,主要有下面的规定: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按照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男方的原则来分割财产。
离婚的时候,有能力的一方需要对困难的另一方进行帮助,这被称为经济帮助制度。
离婚的时候,如果妻子曾经为家庭付出较多,成为了家庭主妇的话,在离婚的时候,会对她进行经济补偿。
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有重大的过错的话,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他进行赔偿。
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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