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凌迟三千多刀惨死,举人王维勤犯下了怎样的惊天大案?

如题所述

王维勤是庚子事变期间的一位举人,那么他之所以会被凌迟三千多刀,成为封建帝制之下 最后一个遭受如此之残酷的刑法的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108年前,王维勤杀死了李家12条人命,其中包括老人、妇女以及孩子,如此残忍之事,竟是一位读书人做出来的,听者闻之不仅毛骨悚然,更感叹此人的冷酷无情,灭门之惨案,其原因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情而结了怨。

根据民间故事,以及历史的各种资料显示,当时的李家和王家都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其中王家是书香门第,往上数三辈,辈辈都中过进士啊,举人啊。李家呢就是当地的一个土财主,仗着自家人多势众,家大业大,常常会做出一些过分的起事情来,所以两家才会因此结了怨,最后酿成了一桩惨案。虽然王维勤杀害了李家12口人,但是仍然幸存了两个活口,那便是李际昌,以及他的儿媳-----马家姑娘。

 

要说死了人,破了案,这事情不就完了么,但是在案中的马家姑娘李马氏却把官司打到了低。当时李马氏找到了他的哥哥,让他帮自己写一张诉状,然后就到县里面去告状,县里不行就到府里告状,府里不行就到 直隶总督那里告状,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把这个官司打赢,我们先不说其中的过程是如何的艰难,单凭李马氏的这人决心,就足以让人们感动,称得上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里面,女人的地位是十分的底下的,但是在惨案发生之后,他的公公李际昌并没有去打官司,反而是让他的儿媳李马氏去打官司,更加表现了李马氏内心的坚忍。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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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6
王韦琴,外文介绍WangWeiQig。是一个女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