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未交完,死后有赔付吗

如题所述

缴纳社保费可以全部退回,有丧葬费。
死后没有什么赔偿,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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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由继承人继承社保的余额部分。缴纳社保是领取丧葬费的资格条件,不分是个人缴纳还是单位缴纳。
根据养老金复杂的计算公式,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而这两部分又是和上一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挂钩的,而社会月平均工资又与社会经济增长最接近。由于近年来中国平均每年工资增长额度达到10%,所以养老金的收益自然也就跟着以10%的增速上涨。那么如果还没交完就身故,我们的家人、继承人凭借资料能够以一定的利率目前大概是10%到当地的社保局,领回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里自己缴纳的养老金部分。如果是退休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政府也会给丧葬补助费和家属抚恤金,这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但都是一次性补助。投保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身故后,其遗属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意外身故也有丧葬补贴。身故后,该人员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金额由其家属继承。社会保险关系终止,不需要做退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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