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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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1

如果参保人离世之后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人社部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扩展资料

根据现在的养老制度计算,不管采取哪种缴费方式,在60岁退休后,都必须至少连续领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在这种计算模式下,缴纳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对划算。由于国家将实行延迟退休政策,未来退休年限推迟后,能否在寿命预期年限内拿回养老金将更不可知。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这也是迫使现行养老支付制度必须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养老资金余额都可以继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员对寿命预期限制的担心,这也是对养老金这种形式的个人财产权应有的制度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社部: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金不会充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金如何避免“人死了钱没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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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04

一、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逝世的,个人账户余额能够承继”。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二、养老金构成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

三: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当地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四个月标准支付;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3、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退休人员死亡时当月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八个月的标准支付;

四、有两种情况:

1.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后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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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2-13
如是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一般来说是需支付:
1、个人账户余额,包含你个人缴纳的为领完的社保和利息
2、丧葬费(上年度三个月平均工资);
3、20个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补贴)。
第4个回答  2019-01-04

如果不幸去世,社保卡里的钱就白交了吗?一定记住这项重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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