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质是什么?与传统认识论的最大区别在哪

如题所述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质是列宁地把黑格尔的认识论与逻辑学(辩证法)看作是一致的。(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
最大区别传统理解的认识论是作为一种形而上学的知识论。
通常认为,自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从古代的本体论转向了近代以认识论研究为中心,对认识的形式、过程及结果等的研究成为认识论的主要内容。但在西方哲学家看来,这样的认识论研究并不是简单地对思维内容的概念化整理,而是包含了对认识活动何以可能的理性追问。事实上,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认识论命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形而上学命题(当然,如果把认识论也看作一种形而上学的话,就不会对此提出怀疑了。)因为“……如何可能”这样的问题形式包含了对所询问的对象之所以成为这个对象的可能性和条件,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即某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个事物的条件;而万物差别中的同一就是“是其所是”,即“是”作为“是”的条件,这里的“是”不是某物,也不是万物,而是万物共有的本质规定。
现代西方知识论研究特别明显地表现了形而上学的特征:哲学家们对知识的研究不是从知识的获得过程和知识的最终形式上探究其中的思维活动内容,而主要是研究知识的基本性质、知识成为可能的条件以及知识表达的形式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构成了现代知识论的基本内容,同时也体现了知识论与认识论的不同。虽然在现代哲学中,认识论通常就被定义为“关于知识的理论”,但这里的定义并不是对西方知识论的规定,因为epistemology是关于认知活动的理论,而知识论则是关于知识如何可能的理论。我们可以把前者看作研究认识的发生、发展以及获得的过程,而后者则是对前者研究结果的一种形式的考察,即知识何以能够成为知识,追问知识的本质规定。在知识论中,没有经验上的偶然性,只有形式上的必然性;没有认识内容上的意识活动,只有认识形式上的逻辑规定。
把知识论理解为一种形而上学不是对知识论的一种“异类解读”,更不是对知识论的误解;恰恰相反,只有从形而上学的角度上理解知识论,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西方哲学家在讨论知识论时为何不断询问“成真条件”,为何对逻辑的要求成为知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这里的“成真条件”不是或不仅仅是逻辑上的或语义学的要求,而是询问知识何以可能的规定性,是询问在何种条件下知识才能成为知识,也就是询问信念在什么什么条件下才能被确证为是真的。传统知识论把知识规定为“经过辨明为真的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s),“辨明”、“为真”和“信念”构成了知识的基本内容。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里的“辨明”(justification)不是要求具体的论证内容,而是要求所要辨明的信念是可靠的、在逻辑上是前后一致的;这是一种对信念的形式要求,或者说是一种对信念的必然性的要求,因为只有在逻辑形式上满足了可靠和一致的要求,信念才是可以说是必然的。同样,这里的“为真”(to be true)也不是要求信念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是要求被辨明的信念必须是在一切情况下都为真,不能为假;既然是“在一切情况下”,那么这就不可能是对信念内容的要求,而只能是对信念形式的要求,即被辨明的信念必须是在形式上为真的或是恒真的,因为形式上为真就表明了不涉及信念的内容而为真,同时也表明了信念形式的必然性。作为一种“信念”的知识,不是关于信念者的所相信的内容,而是构成信念的形式,即这样的知识之所以能够成为知识的条件;譬如,当某个信念被看作知识,不是由于其内容,而是由于其形式,即由于它具有被辨明为真的形式。理解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理解西方哲学家在讨论知识论时,更多的是关注知识的定义、条件等形式要求,而不是知识的获得、认识的过程等内容要求。
按照笛卡尔式的理解,认识论是对思维活动过程的研究,是关于人们的认识活动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的科学。这是一种根据心理学对认识发生发展过程的研究,是一种个体性的思维内容的研究。但知识论则是对知识的形式和条件的研究,完全不依赖于具体的知识内容即思维活动。应当说,知识论与认识论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关于思维活动的内容,而后者是关于知识得以可能的条件。由于这样的条件是以询问知识的形式规定开始的,又是以探究知识的逻辑必然性为前提的,因而,知识论就具有了明显的形而上学特征。
当然,这里对知识论和认识论的区别并不是完全否认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深层意义上或在广义上说,认识论和知识论都是对人类认识过程的一般特征或抽象特征的研究。而且,只要是一种“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研究,就不可能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就是说,这样的研究一定是要超越经验的、物理的、个人的成分,进入纯粹思想的、具有共性的、必须用普遍概念表达的成分,这样的成分当然就不会是自然科学的内容,也是意识活动领域的内容,只能是关于纯粹形式的科学,即逻辑学。这里的“逻辑”不是指传统的形式逻辑,也不是指通常理解的对思维形式的研究,而是指对事物存在必然性的研究,是对事物之所以成为自己的自我规定性的研究。可以看出,这里所理解的“逻辑”其实就是形而上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认识论和知识论都看作是形而上学的表现形式,当然,更应当把逻辑学看作是形而上学的主要形式或基本形式。
对逻辑的这种全新理解,势必直接导致我们重新解释传统西方哲学中的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以及作为所有这些分支之基础的形而上学。这当然不是在这里可以简单地说清楚的。仅从知识论的角度看,作为一种形而上学,对知识性质和知识条件的追问就包含着深刻的本体论特征:在这里,知识已不再被看作人类认识活动的概念化结果,而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用于表达自我的方式。应当说,对知识性质和知识条件的追问,与其说是一种认识论的提问方式,不如说是一种本体论的反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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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0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和科学形式。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其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的基本特点是:
第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唯物论和认识论上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相对立。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唯物主义,它首先坚持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客观事物存在于人的头脑之外,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
第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实践的观点,与怀疑论、不可知论相对立。
由于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过程,使认识论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并真正驳倒了不可知论。认识与对象、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只有在实践中即改造对象的活动中才能证实自己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对象一致。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出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人在实践中不断证明着世界的可知性。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第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辩证法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的根本缺陷。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指出人对世界的能动反映是充满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不是消极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是在实践过程中根据人的内在尺度主动地对世界进行观念上重建,也就是说反映本身就是主观与客观对立统一。并且人们对认识也是一个过程,它要经过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再到实践的反复运动。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的方面的无限发展过程
总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建立唯物主义基础之上,把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引入了认识论之中,从而既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认识、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消极反映论的根本缺陷,使认识论成为能动的反映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6
案例:人人都有创造力 (《科技博览》二)

创造并不神秘,人人都有急待开发的创造潜力。吉尔福特说:“创造性再也不必假设为仅限于少数天才,它潜在地分布于整个人口中间,”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创造宣言》中就曾指出:“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深刻地说明了创造力人人有之。科学研究表明,创造力本身就是人的大脑长期进化的产物,是人类大脑的一种自然属性,它是随着人的大脑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大脑的进化而进化,因而它是每一个正常人都应具有的潜在能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其创造力都是天赋的。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人类具有无限的创造潜能。首先是因为发育中的人脑在大脑结构方面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大脑的可塑性及其变化,将导致学习、记忆、行为以及精神等神经系统功能的变化,大脑的可塑性具有终生性的特征,这使得神经系统形态与功能具有发展的巨大潜力。人类对大脑的利用率,一般人仅仅为10%,即使是杰出的专家学者,也不会超过30%。

相关知识点:认识主体的能动性;认识的本质

案例讨论:该片反映了什么哲学道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质是什么?与传统认识论的最大区别在哪?

案例点评:人人都有创造力,说明了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具有能动性,即主导性、自决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实质是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过程。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的基本原则,但在唯物主义反映论内部又有不同的具体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认识论虽然坚持了反映论的立场,但它们对反映的理解却有着重大的理论缺陷。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只是从生物学的意义上去理解人的认识,把人对对象的反映看作是如同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一样,只是一种消极地接受对象的刺激并被动地作出反应的过程。它认为人的反映活动与照镜子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旧唯物主义的这种直观的、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论既不懂得认识活动的社会性和能动性,也不懂得认识过程中的复杂矛盾。究其原因,就在于旧唯物主义没有实践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离开实践来孤立地考察认识问题,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对认识过程的分析。马克思曾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列宁也指出:“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明确地区别于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又不是一般形式的反映论,而是能动的反映论,它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有着原则的区别。这种原则区别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运用实践的观点来考察人的认识,说明了人对世界的反映的社会性和能动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就是说,人是在自觉地、主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人对世界的反映能力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历史地变化、发展着的。这就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对反映的直观化、生物学化的理解。第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运用辩证的观点来考察人的认识,说明了人对世界的反映的辩证性。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来,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绝不是象照镜子那样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充满复杂矛盾的辩证运动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的无限发展过程。这就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对反映过程的简单化、机械化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人对世界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反映具有摹写性。所谓反映的摹写性,是指人的认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它总是力图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并由此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观念重建或再造。反映的摹写性意味着人的认识要受到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的规定,认识的内容就是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因此,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二,反映具有创造性。虽然反映必然具有摹写性,但这种摹写绝不是对对象的直观描摹或照镜子式的原物映现。如果把人对对象的反映过程看作是一种信息活动过程,那么,在反映过程中,不仅有人对信息的接受,而且还有人对信息的分析、选择、运演、重组、整合和建构。正因为如此,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还能反映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在,而且还能反映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中的事物,而且还能反映现实中并不存在、按照客观世界的自发发展过程永远也不会出现的事物。所有这些都说明,反映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总之,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来,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是模写性与创造性的统一。看不到反映的摹写性,就会陷入否定认识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如果把反映完全等同于摹写,忽视反映的创造性,又会重复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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