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是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反映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被动的直观,而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基础上发生的积极地、能动地再现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以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同旧唯物主义被动的消极的反映论相区别,从而开辟了认识论的新领域,促进了认识论的发展。
它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强调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辩证法,表现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上,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表现在认识过程中,人对世界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多次反复、无限深化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践观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