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全市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47652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49311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6594人,减少1.11%。年平均减少率为0.1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8419户,家庭户人口为 138842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0.2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54099人,占51.07%;女性人口为722422人,占48.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65下降为104.3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62085人,占17.75%;15-64岁人口为1049596人,占71.09%;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4840人,占11.1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0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4996人,占24.7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11525人,占75.28%,其中土家族人口980852人,占66.43%,白族人口95235人,占6.45%。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9555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8822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53371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7086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933人上升为647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677人上升为1274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383人上升为3614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0941人下降为3189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994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674人,文盲率由8.56%下降为4.74%,下降3.82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
人口密度
(人)
2000年
2010年
(人/平方公里)
全市合计
1476521
100.00
100.00
155
永定区
441333
27.19
29.89
203
武陵源区
52712
3.20
3.57
133
慈利县
601977
42.64
40.77
173
桑植县
380499
26.97
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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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区县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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