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09年后购买)20000的会计分录

20000元

个人观点:
根据财税[2008]170号的以下规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你的问题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1+17%)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0/(1+17%) *17%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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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30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已提折旧

增值税计算:20000/1.17*0.17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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