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去新的公司,他们说要签合同,说两年之内不能离职,不然就要赔偿他们公司的损失!

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如果在两年之内想离职怎么办?要不要赔偿那公司呢?

您看如下法条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 公司约定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27
如果你们在入职的时候参与了培训之类的,那么企业是可以这样约定服务期的,如果没有培训之类的,那么这样约定服务期是违法的。如果你不想签,那么你可以不签的。下面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祝好运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追问

是他公司一定要有出专门的培训资金才算吗?那如果公司没有出过任何的培训资金,到时如若离开的话应该不用赔偿咯!只需提前申请就是了

第2个回答  2011-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内容: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两年之内离职是可以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辞职报告。或者用人单位存在第三十二条内容中其中一条,即可随时辞职。
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没有为你提供收费培训,是不需要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11-10-27
不合法。到时候你提前30天提出离职,他们是不能因此要求你赔偿费用的。不过这样的公司你离职的时候可能会借机延误你的相关文件等的办理,所以要有心理准备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