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划算不划算,我们就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办理成本以及实际带来的优惠,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最终得出结论。
首先在办理方面,必须要咨询贷款办理银行,因为从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意味着贷款方式发生了转变,是一种毁约的行为,
有些银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当然具体还是根据自己银行的情况为准。另外,这种转变也是需要花费不少精力的,毕竟不是说变就能变的。
另外,尽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是无法比的,但是最近连续多次的降息政策已经让利息降到了一个最低点,即使是商业贷款下的利息也很低了。
如果说年初刚贷款的还好,14年甚至之前就已经办理了贷款,或者还款流程已经过半的,就不划算了。
所以,与其花费精力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还不如就这样还下去。而且很多地方违约带来的成本并不一定能一公积金贷款生省下来的部分抵消。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
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
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
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