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25种 1、
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不全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类风湿性疾病 5、慢性活动性肝炎 6、慢性**炎 7、结核病 8、肠粘连 9、脑血管意外回复期 10、肝硬化失代偿期 11、慢性肺源性**病 12、慢性心功能不全 13、心率失常 14、
冠心病 15、帕金森氏病 16、
高血压病 17、
糖尿病 18、慢性前列腺炎 19、前列腺增生症 20、精神病 21、麻风病 22、
红斑狼疮 23、
慢性萎缩性胃炎 24、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25、慢性盆腔炎
拓展资料
慢性病报销流程:
第一步:申报
慢病参保人员和以单位组织申报慢病医保代办员向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申报慢性病资料
第二步: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1、初审合格:按照市医保局慢性病认定标准,对慢性病申报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符合认定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各区分局要将初审合格申报人员资料整理好后上报市医保局特疗科。
2、初审不合格:按照市医保局慢性病认定标准,对慢性病申报人员提供材料不符合认定标准,市局和各区分局将申报材料及时反给慢病申报人员或申报单位,并说明不符合原因。
第三步: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1、核实合格:市医保局组织对慢性病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入院核实,对核实材料真实可靠的,统一按病种进行分类,纳入体检安排。
2、核实不合格:对在入院核实中发现造假的,不予纳入体检安排,并将申报退还给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并取消该参保人员三年内申报慢病资格。
第四步: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第五步: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第六步: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第七步: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市医保局按照病种分类,组织不同类别医疗专家,依据慢性病参检人员体检结果,并结合申报材料,现场诊断情况,依据文件规定的市慢性病认定标准进行逐一认定。
认定不体格:对专家认定不合格慢性病申报人员材料返还申报单位或申报本人。
第八步: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