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代表说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买后没有产权证,只有买卖协议。据悉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人防办,问:这样买卖是否合法?如果我买了车库,以后会出现什么麻烦?物权法已经推出,对这个问题是否有解释?
人防车位就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可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居民小区修建的人防工程即使改建成车库,产权也应归国家所有。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即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地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违法出售小区人防车位,大面积严重侵害业主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防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