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的老人有多个子女,其中一个儿子意外事死亡是否应与其他子女平摊对老人赡养费

如题所述

    死者死亡,即告赡养义务的终结,不应与其他子女平摊对老人赡养费;

    但是其他活着的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是儿子已经死亡,不需要也不可能再尽到赡养义务。

    但是死者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对爷爷奶奶的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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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你指的是已经逝去的儿子的子女吗?如果是的话,不用的。因为一般法定的赡养和抚养义务都只限于两代直系之间,儿媳妇和孙子辈没法定义务的,但是孙子辈若未成年的话,仍然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04
如果老人还有其他的子女,其孙子女无法定赡养义务。
第3个回答  2011-10-19
一家子没死绝就得养,这是道德的问题,家里不宽裕可以之间协商赡养费少给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04
首你发这个问题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不是因为良知而真心想赡养老人。
你只是将赡养老人看作是一种强制责任而不是义务。
想想曾经的爸爸妈妈养你负责你的吃喝拉撒,现在老了干不动了,难道你还要计较这种东西?
没有什么借口可以不赡养老人,因为有一天你同样也会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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