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否有内史这一官职?

内史似乎是从汉代延续下来的官职,我在唐代官制中没有找到有关的内容。最近看了《神探狄仁杰》说狄仁杰担任过内史,有些不明白,请教一下专家。最好附上狄仁杰生平介绍
谢谢zhaojing0801,但是我还想知道内史不过正三品,光禄大夫也不过从二品,怎么能算是宰相呢?因为古代“宰”是主内的大臣,“相”是主外的大臣。内史和光禄大夫似乎都不是那么重要的官职,唐代的实权机关应当是尚书省,最好能解释一下

,唐朝沿袭隋制,只不过改“内史省”为“中书省”,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

狄仁杰
狄仁杰,生于唐贞观四年(630年),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700年),字怀英,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武则天时期宰相,杰出的封建政治家。

狄仁杰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绪,任贞观朝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任夔州长史。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判佐。时工部尚书阎立本为河南道黜陟使,狄仁杰被吏诬告,阎立本受理讯问,他不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谓之“河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推荐狄仁杰作了并州都督府法曹。在此任内,狄仁杰通晓了吏治、兵刑等封建典章和法律制度,这对他一生的政治活动都有重大影响。

唐高宗仪凤年间(676——679年),狄仁杰升任大理丞,他刚正廉明,执法不阿,兢兢业业,一年中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到1.7万人,无冤诉者,一时名声大振,成为朝野推崇备至的断案如神、摘奸除恶的大法官。为了维护封建法律制度,狄仁杰甚至敢于犯颜直谏。仪凤元年(676年),武卫大将军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唐高宗大怒,命令将其杀死。狄仁杰奏罪不当死,唐高宗疾言厉色地说:“善才斫陵上树,是使我不孝,必须杀之!”狄仁杰神色不变,据法说理:“犯言直谏,自古以为难。臣以为遇桀、纣则难,通尧、舜则易。今法不至死而陛下特杀之,是法不信于人也,人何措其手足!”“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军,千载之后,谓陛下为何主?此臣不敢奉制杀善才,陷陛下于不道”。终于迫使唐高宗改变了主意,赦免了权善才的死罪。

不久,狄仁杰被唐高宗任命为待御史,负责审讯案件,纠劾百官。任职期间,狄仁杰格守职责,对一些巧媚逢迎,恃宠怙权的权要进行了弹劾。调露元年(679年),司农卿韦弘机作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宽敞壮丽。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韦弘机因此被免职。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畏之。狄仁杰毫不留情的揭露其为非作歹的罪行,请求交付法司审理。唐高宗想宽容包庇王本立,狄仁杰以身护法:“国家虽乏英才,岂少本立辈!陛下何惜罪人以亏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请弃臣于无人之境,为忠贞将来之戒!”王本立最终被定罪,朝廷肃然。后来,狄仁杰官迁度支郎中,唐高宗准备巡幸汾阳宫,以狄仁杰为知顿使,先行布置中途食宿之所。并州长史李冲玄以道出妒女祠,征发数万人别开御道。狄仁杰说:“天子之行,千乘万骑,风伯清尘,雨师洒道,何妒女之害耶?”,俱令作罢,免除了并州数万人的劳役。唐高宗闻之赞叹说“真大丈夫矣!”

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狄仁杰出任宁州(今甘肃宁县、正宁一带)刺史。其时宁州为各民族杂居之地,狄仁杰注意妥善处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抚和戎夏,内外相安,人得安心”,郡人为他勒碑颂德。是年御史郭翰巡察陇右,宁州歌狄刺史者盈路,郭翰返朝后上表举荐,狄仁杰升为冬官(工部)侍郎,充江南巡抚使。狄仁杰针对当时吴、楚多淫词的弊俗,奏请焚毁祠庙1700余所,唯留夏禹、吴太怕、季札、伍员四祠,减轻了江南人民的负担。垂拱四年(688年),博州刺史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当政,豫州刺史越王李贞起兵响应,武则天平定了这次宗室叛乱后,派狄仁杰出任豫州刺史。当时,受越王株连的有六、七百人在监,籍没者多达5000人。狄仁杰深知大多数黎民百姓都是被迫在越王军中服役的,因此,上疏武则天说:“此辈咸非本心,伏望哀其诖误。”武则天听从了他的建议,特赦了这批死囚,改杀为流,安抚了百姓,稳定了豫州的局势。其时,平定越王李贞的是宰相张光弼,将士恃功,大肆勒索。狄仁杰没有答应,反而怒斥张光迅杀戮降卒,以邀战功。他说:“乱河南者,一越王贞耳。今一贞死而万贞生。”“明公董戎三十万,平一乱臣,不戢兵锋,纵兵暴横,无罪之人,肝脑涂地。”“但恐冤声腾沸,上彻于天。如得上方斩马剑加于君颈,虽死如归。”狄仁杰义正辞严,张光迅无言可对,但怀恨在心,还朝后奏狄仁杰出言不逊。狄仁杰被贬为复州(今湖北沔阳西南)刺史,入为洛州司马。

狄仁杰生平详见http://post.baidu.com/f?kz=10793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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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05
内史
官名。
(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书则读之。春秋时周王尚沿用此制。践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战国时掌管“大内”之官。主官租赋与财务。《史记·赵世家》记载徐越主张“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任以为内史。《春律·仓律》:“入禾稼、刍稿,辄为廥籍,上内史。”《秦律·效律》:“至计而上廥籍内史。”

(3)秦置。掌治京师,犹后世的京兆尹。又作为京师的政区名。汉沿置。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风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

(4)西汉诸侯王国掌民政之官称内史,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置国相治民,相当于郡守。晋仍以内史为王国的地方行政长官。魏晋要郡亦有以风史代太守者,如东晋会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

(5)隋炀帝在诸郡设通守,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称内史。

(6)隋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中书令为内史令。

(7)元世祖改王傅为内史,内史府有中尉、司马、谘议等官。

(8)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立宦官机构,名内史监,设监令、丞、奉御、内史、典簿。旋改内史监为内使监,设令、丞、奉御、典簿,废内史不设。

(9)清朝入关之初,置内史,相当于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曾任此官。

(10)民国初年,袁世凯曾改秘书为内史。

狄仁杰生平

狄仁杰(630-700)生于唐贞观四年(630年),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700年),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字怀英。武则天时期宰相,杰出的封建政治家。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更是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即后世四大公案之《狄公案》。

由此可见,唐朝是并没有内史这一官职,而历史上有关狄仁杰的记载,也没有说到他有担任这一官职。所以应该可以肯定,是电视剧编剧的问题了。
第2个回答  2007-11-06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可见,唐代并没有内史这一官职,是编剧的失误,但是狄仁杰确实任过中书令,上面也叙述过了,虽然官职仅为三品,但是实际行使的宰相权力,很有可能是编剧把内史省和中书省弄混了,中书令是国家机关的策划部门,相当于现在的发改委等部委机关,是很高层级的权力机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29
中书省
  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旧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新唐书·百官志》云:“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诰”,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舍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据《旧唐书·常衮传》载,代宗大历时,常衮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新唐书·百官志》说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云:“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夫4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第4个回答  2007-10-31
官名。
(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书则读之。春秋时周王尚沿用此制。践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战国时掌管“大内”之官。主官租赋与财务。《史记·赵世家》记载徐越主张“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任以为内史。《春律·仓律》:“入禾稼、刍稿,辄为廥籍,上内史。”《秦律·效律》:“至计而上廥籍内史。”

(3)秦置。掌治京师,犹后世的京兆尹。又作为京师的政区名。汉沿置。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风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

(4)西汉诸侯王国掌民政之官称内史,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置国相治民,相当于郡守。晋仍以内史为王国的地方行政长官。魏晋要郡亦有以风史代太守者,如东晋会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

(5)隋炀帝在诸郡设通守,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称内史。

(6)隋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中书令为内史令。

(7)元世祖改王傅为内史,内史府有中尉、司马、谘议等官。

(8)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立宦官机构,名内史监,设监令、丞、奉御、内史、典簿。旋改内史监为内使监,设令、丞、奉御、典簿,废内史不设。

(9)清朝入关之初,置内史,相当于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曾任此官。

(10)民国初年,袁世凯曾改秘书为内史。
参照这个看看,应该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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