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好 我舅舅在广东东莞一服装厂打工 快两年了 厂方一直没有与我舅舅签定劳动合同 之前我舅舅一直很健康 从来没有什么疾病 现在我舅舅在下班时间 在厂里的宿舍里脑溢血突发 一直昏迷了10天都还没有苏醒 医生得出论证说我舅舅垂危 活过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就算活过来也可能是植物人 请问 这样的情况 是否算工伤 单位是否有责任 如果我舅舅去世 或者成植物人 是否可以向单位索赔???拜托???谢谢???
舅舅在单位住院10天 单位垫付了3万医疗费 可是现在已经用完 我又没有经济能力 单位在舅舅病情得出结果以前 是不是应该继续承担医疗费用
向单位索要继续医疗的费用是否合情 合理 合法???
谢谢
舅舅如果真的死亡 亲身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 希望给出一个很专业的答案 舅舅还有一个念初中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