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开会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公司是不是可以占有员工的下班时间
公司没权无偿占用员工的下班时间。员工的下班时间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员工的休息权受法律保护。
二、劳动者休息权的特征
作为一种法定权利,概括地说,休息权是居民和劳动者享有的使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得到恢复,以及得到闲暇以享受生活和获得充实与发展的不受非法干涉和骚扰的权利。承认休息权是一项人格权利,必须基于以下法律的和观念的前提:第一,享有休息权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第二,承认自然人首先是一种生物或者生命体,其能力(体能、体力和智能、智力)总是有限的;第三,社会普遍树立或者至少是接受了尊重人权的思想观念。
1、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相对于劳动权的一种权利。它既是劳动权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劳动权的一种派生形态,因而又以劳动权为前提。
2、休息权具有人身自由的特性。一方面,休息权与人身自由的关系通过劳动权来显现。如果一个人只有劳动权而不享有休息权,这就意味着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没有了任何人身自由。虽然这种状况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却从反面说明劳动者是否享有休息权以及享有休息权的程度与其人身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当的关联。另一方面,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完全是另一个概念。休息或者说安宁的生活,或者免被骚扰的自由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没有这种人格权,自然人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就无法得到充分的显现,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就难以得到真正的实现。
3、休息权与个人发展权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休息权不仅可以使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或工作之后通过休息和休养,恢复体力和精力,而且还可以使人们在休息时间里,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技能,发展身心。这就意味着休息权不仅是实现劳动权的手段,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意义,即发展和完善劳动者自身的涵义。劳动者正是通过充分享有该权利而使个人的发展权得到满足的。
三、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我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对劳动者休息权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休息权不可剥夺。我国《宪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以保证劳动者享受休息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没权无偿占用员工的下班时间。员工的下班时间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员工的休息权受法律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