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辞职在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辞职情形,并且在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具体的原因如下: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找有关部门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
3、如果公司有侵害劳动者权益,可以要求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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