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即人防工程权属国家而不属于开发商,不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吧

如题所述

人防工程的产权到底属于谁,现在谁都说不清楚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虽然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属于国防的组成部分,但并不代表说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资产。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说: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这只涉及到收益权,不完全涵盖所有权定义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类权利。
总结起来就是,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说清楚这个事情,有人防部门管,投资方收益,但是产权,到现在为止还是个未知数。
至于你说的属于全体业主,关键在于证实一点: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全体业主购房款里面,那么就属于是你们业主们投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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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1
人防车位投资成本肯定是分摊到全体业主了,这还用说吗 只是开发商不会给你在合同里 是还想着用车库再捞一把!他建设的让他举证人防车库成本没有分摊给全体业主!
第2个回答  2011-11-25
我们小区是人防地下车库,但是我们买的地下车位是有产权证的,而且还和房子的产证做在了一起。其实是否能办小产证主要还是看当前政府的态度。
第3个回答  2011-11-17
人防工程分义务内和超义务两种,义务内的归国家所有,超义务的归投资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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