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起诉交费后下一步又该怎么办,法院通知让我去领传票,还用交

请问离婚起诉交费后下一步又该怎么办,法院通知让我去领传票,还用交费吗

立案后不需要在缴费,等法院开庭传票就可以,准备在法庭上怎么说离婚的理由,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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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8
领取传票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
只有在起诉时才交纳诉讼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29
  当事人递交离婚诉讼状,缴纳了诉讼费用,现在法院通知领取法院传票。当事人可以依照通知取得法院传票,在传票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诉讼庭审就可以,不需要再次缴纳其他费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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