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房产都是一个人的名字,两处房产已经分户。(两个户口本)坼扦补偿按一户一算还是加一起算?

如题所述

听我在菁英工作的朋友说像这样情况一般,1、房屋拆迁首先要区分房屋的土地性质,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不相同的。
2、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有几个户口不直接相关,但对于实际居住人属于住房屋困难户和无房户,在房屋征收中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征收安置。
3、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4、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扩展资料:
(1)私房补偿: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
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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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没法分,你们要分,必须要有自己的产权房,才能分户,不然一户只能有一本户口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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