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的?夫妻分户算一户还是两户?

如题所述

大家都知道我国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的,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



一、“一户一宅”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一户”的?

玉山县为例,根据《玉山县农村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对“户”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夫妻间分户的只能认定一户;离婚满三年以上的可以认定分户;

(二)户口未迁移的外嫁女和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不能与父母分户;

(三)丧偶(须出示已故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无子女的可以认定为一户;

(四)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五)农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六)农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儿子结婚的,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同申请分户认定;

(七)农户属二女户,无计划外生(抱)养、寄养的,女儿已结婚且男方入赘并承担赡养女方父母义务的,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同申请分户认定;

(八)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已享受国家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含住房公积金、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不再安排建房宅基地;

(九)农村五保户家庭已享受国家“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优抚政策的,不再安排建房宅基地;

(十)分户认定严格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

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应提交村民代表按“一事一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经乡(镇、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确定。

也就是说,夫妻只能认定一户;未成年人应当与监护人认定一户;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认定一户;特殊情形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当然,各地的规定可能稍有不同,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如何理解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中的“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上可知,一宅就是指一处宅基地。



看到这可能有些人不理解了,既然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为什么有些人家里有多处宅基地也给确权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有些情况下,“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比如,因继承农村房屋导致一户人家有多处宅基地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依据如下: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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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也就是所谓的一户一宅。不过,在《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对户作出详细的规定。一般而言,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按照同一本户口本来界定户。至于夫妻双方,当然会在一个户口本上,属于同一户。如果夫妻双方在两个户口本上,这不就是已经离婚,成为了前夫与前妻之间的关系了吗?总结四点:第一,一户一宅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是按照户口本来界定;第二,夫妻双方肯定要在一个户口本上,必然是一户;第三,一户一宅的意义所在;第四,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详细介绍。

第一,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一户就是指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面的家庭成员,一宅就是指一户农村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至于在这一块宅基地上面,建造什么样的房子,完全由每一户农村家庭决定。例如,一块宅基地可以盖一座二层小楼,也可以建造4间平房。只要不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面,有权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子。甚至于,一块宅基地也可以建造两栋房子,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即可。

第二,夫妻属于一户,而不是两户。在城市,限购商品房是限制个人,夫妻双方可以用各自的名字购买一栋商品房。在农村则不是这样,而是限制户。作为夫妻,必然在一个户口本上面,算一户人家。如果夫妻双方不再一个户口本上面,岂不是代表着已经离婚?但也有非常极端的情况,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例如,在养老的时候,两个儿子的家庭,可能会分别负责养年迈的父母。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会出现在不同的户口本上面,但这种情况也与一户一宅关系不大。

第三,为何要保证一户一宅?一户一宅主要目的是为了保住农村的耕地面积。以趣评老家农村为例,几乎所有平坦的土地都已经被开垦为了耕地。如果想要盖新房子,也只能够占用耕地。如此一来,农村的耕地就会越来越少。所以,一户一宅既能够满足农村村民的居住需求,又能够最大限度保护现有的农村耕地。

第四,一户一宅到底能够盖多大面积的房子。不同的地区,一户一宅的规定不尽相同。以趣评所在的省份为例,山区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丘陵地区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平原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趣评认为,一户一宅政策非常棒,对于规范农村建造住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更能够保护农村耕地不被住宅大肆侵占!

第2个回答  2021-06-29

“一户一宅”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一户”的?

以玉山县为例,根据《玉山县农村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对“户”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夫妻间分户的只能认定一户;离婚满三年以上的可以认定分户;

(二)户口未迁移的外嫁女和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不能与父母分户;

(三)丧偶(须出示已故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无子女的可以认定为一户;

(四)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五)农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六)农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儿子结婚的,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同申请分户认定;

(七)农户属二女户,无计划外生(抱)养、寄养的,女儿已结婚且男方入赘并承担赡养女方父母义务的,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同申请分户认定;

(八)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已享受国家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含住房公积金、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不再安排建房宅基地;

(九)农村五保户家庭已享受国家“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优抚政策的,不再安排建房宅基地;

(十)分户认定严格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

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应提交村民代表按“一事一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经乡(镇、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确定。

也就是说,夫妻只能认定一户;未成年人应当与监护人认定一户;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认定一户;特殊情形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当然,各地的规定可能稍有不同,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第3个回答  2020-04-26
一个家庭一般只能有一块地,也就是这个家庭只能住在一个地方,不能占多地方建房子。夫妻分户算一户,即便你分户了,但是夫妻也是一个家庭。
第4个回答  2020-04-26
夫妻分户是算一户,一户一宅中,未成年人和父母算一户,赡养的老人和儿女算一户,还有未婚和无子女的人算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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