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9级伤残,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事业单位工伤9级,平常因工伤导致的行动不便,在单位有哪些特殊待遇

您好,工伤9级伤残的待遇包括: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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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4
1、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让用人单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另行安排适合的工作
2、如果第一条不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3、如果是因为受伤部位引起的并发症可以再次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以就后面的治疗费全部可以报销
个人对工伤合法的权力的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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