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6
现行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如安排加班,一般每天不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总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在周六加班如果可以换休是可以不用给加班费的,如果在每周的44小时之外的周末安排加班又不安排换休的,应支付150%的报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9-26
不合法,劳动法规定每周五日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加班每日应付日均工资的二倍。
第3个回答 2007-09-26
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现在很多地方 用人都这么用 (一般都是一些小公司) 实现跟你说好了 如果你不愿意就别在那干
现在的老板黑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