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个单词组成的英文名怎么分姓和名?

如题所述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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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这个很好记,比如George Walker Bush - 第一个George就是名,第三个Bush是姓(也就是姓放最后,名放第一位),中间的Walker是middle name(中间名)。
第2个回答  2013-10-10
应该还是最后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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