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何,有没有经验的人士,谢谢了。

如题所述

在我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人们都知道土地的重要性,现在的人们也会对土地进行投资,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那么对于一些人来说把土地抵押出去,但又没钱赎回,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有人对土地进行第二次抵押。

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

1、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

2、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

3、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

4、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

5、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6、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

7、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

8、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10、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抵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
一、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该类材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该类材料一般须提供原件);
四、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该类材料一般要求提供原件);
五、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六、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
七、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复印件):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
八、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正委托书;申请者为企业的一般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一般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十、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
以上为个人办事经验,期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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