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上一天班直接不去了

如题所述

主要是招聘时的时候,夸大企业或是职位的好处,承诺各种不可能实现的诺言,画各种饼给应聘者,导致应聘人员期望值过高,结果一到真实环境中上班,却又是另一番模样,由此产生落差或是不信任感而离职。
所以,有人戏称招聘为“招骗”。解决这个问题是招聘人员应该对职位的要求和应聘者的条件都要做精准的定位。你要清楚最主要的问题。
不要以为难招,就不管什么人都先招进来再说。这样的做法什么变相增加人力成本。会形成一种没人--乱招人--新人离职--没人--继续乱招人--继续新人离职这种恶性循环。是没有任何效率的。
第二,是应聘人员自身的问题。一般是应聘人员对自己定位不准,或者还没有下定决心,拿定主意之后又临时变卦。这种情况其实一般较少。这种情况的出现,更多的是企业的问题。题主问的入职后要怎么做。这个问题你其实不用思考了。你要做的是先把招聘这项工作理清了。招到合适的人了,入职后的工作才好开展,否则,就是进来--培训--离职这样的恶性循环……现今的现实也确实招人难。但这种招人难,对于一些有明确自我定位的企业,有明确要求的招聘人员那里,是不那么难的。
拓展资料:
如果新员工上了一天班就不来了,那么无所谓,不太影响,不用考虑给他发工资,也不用考虑他的入职社保所有的问题。就当他和没来是一样的。你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他自己放弃了。如果你问的这个话是因为有工作,我觉得只来了一天会有什么工作给他,肯定没有什么工作啊,只不过你只需要再招一个人来分担你的工作。不过现在确实招人挺麻烦的,尤其到了年底。还真的需要费点儿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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