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尾撞伤人,对方住院花了12万,,现在十级伤残,,要赔34万,买50万保险,不计免赔,我要出钱吗?

如题所述

保额超出理赔额,而且还有不计免赔,所以你不需要再出钱了。但是你作为事故责任人,致人伤残,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想减轻责任免于坐牢,你就必须获得对方谅解,获得谅解的条件就是多赔钱,按标准赔人家没义务谅解你,所以你必须在这46万的基础上额外掏一笔谅解费才行,这部分费用保险是不赔的,只能你自己出,至于需要出多少,要根据情况而定,需要和对方协商。如果你宁可坐牢也不愿意出谅解费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6
交强险和商业险够赔了,但如果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的话,你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这两项不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6
《道路交通事故》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