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是察举制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扩展资料: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察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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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7

在汉代有两种选拔官吏的制度,第1个就是众所周知的察举制度,第2个就是考试。而考试,是一个辅助型的测试,因为在汉代真正重视的就是孝廉。对于汉朝的人来说,品质和品德先要达到了之后,其次才是能力。

察举制度和我们之前所谓的科举制度不一样,茶几制度是指那些官吏到地方上进行考察考察他们的品德,然后再选取人才推荐给上一级,再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出最后的人才,再为他任命官职。


这就体现了汉代君主对于人才的重用看重的主要还是品德方面,古代自古以来十分注重孝道,所以孝敬父母是首先的,其次便是围观青年为了根治朝廷腐败这个现象,汉朝也是花了许多心思,而考试则算是察举制度里面辅助的一种检查形式,但却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地方官员的推荐,然后又通过了考试之后才由政府真正的录用,这样既保证了这个人有品德,又保证了这个人有才能。同时还可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让那些真正的寒门子弟可以通过考试和读书这种方法进入到管理阶层,通过努力甚至可以进入到国家核心成员的位置。


举孝廉其实只是汉代察举制度中的一个科目,但却是里面最重要的一个科目,通过这个科目的考察,里面出现了很多赫赫有名的人,在汉武帝时期举孝廉才正式的开始成立,汉武帝下圣旨要求每一个郡县都要举孝廉一个人,刚开始的时候举孝廉,毕竟不能评测一个人的能力,所以很多人不重视,但是后来举孝廉成为了考试中必要的一环,才逐渐的受到人们的重视。


而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汉代举察制度也是慢慢发展的,开始的时候考察的科目很少,然后慢慢的增多,其中增加科目最多的即是特科,意思是这是专门为一些特别的人才所开发的,这也表现了,当时朝廷希望物尽其用,人人生出来都有用处的一个表现。

第2个回答  2011-06-01
  征辟制——汉武帝时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
  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主要有皇帝征聘和府、州郡辟除两方面,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前者多为名望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多为以要职,称为“征君“。辟除制在汉武帝以前就已推行,直到隋朝被废。中央行政长官如三公、地方官如州牧、郡守等官员,可自行征聘僚属,任以官职。东汉时直接征聘名望之士担任中央高级官员。    征是指皇帝下诏聘召,有时也称为特诏或特征,皇帝下诏指名征聘。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调某人为掾属,汉时人也称为辟召、辟除。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   
  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察举制---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
  察举制是汉代至隋代的一种选官制度。就是考察推举,
  始于汉高祖刘邦,至汉武帝时成为一种制度,即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过考核,然后授予官职。察举的科目主要有孝廉(孝敬廉洁者)、秀才(才能优秀者)、明经(通晓经义者)、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等。
  对于被察举的人,朝廷会提出一些治国和经义方面的问题进行考核,叫做“策问”,应举者回答朝廷提出的问题,叫做“射策”或“对策”。董仲舒就是在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以贤良方正连对三策而被录用的。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注重声名取士。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到隋唐时期,察举演变成了影响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制。
  汉代另外一个选官制度叫举孝廉,由于汉代以孝立国,这点从汉代各个皇帝的谥号可以看出,比如汉文帝谥孝文,汉武帝谥孝武,除了极个别几个外,谥号中都有孝字。所谓孝廉,就是道德极好的人。一个人被举为孝廉,这个人在这个地方肯定要是公认的道德品质最高尚的人。举孝廉是平民百姓步入仕途的一个重要途径。 说说官出太学的影响吧,由于汉代教育还未普及化,所以能上得起学的人只限于地方豪族和朝廷大员的族人,由于汉代大部分官员出自太学,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些家族世代为官的现象,就是晋代史书上所说的门阀。
  举孝廉这个制度,举的是好人,而好人未必是能人,也就造成了这类出身的官员背起四书五经来眉飞色舞,而到了具体事情上却一筹莫展的现象。
  总的来说,在汉代做官是属于少数人的特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1
一是“纳赀”,实质上是公开的买官卖官
二是“任子”,门荫制度”。汉代的“任子制”,只适用于高级官吏,即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一定的年限(通常为三年),就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官,充当皇帝的侍从。

三是“察举”,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过考核,然后授予官职。察举的科目很多,主要有孝廉(孝敬廉洁者)、秀才(才能优秀者)、明经(通晓经义者)、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等。
四是“征辟”。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
第4个回答  2011-06-06
汉代统治者为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出任官吏,当时实行了以荐举和考试为主的选拔方式。具体包括察举、征辟、上书拜官,还有任子、荫袭、赀选等方式。

(1)察举是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之一,即由皇帝下诏责成中央和地方长官选举贤能,向朝廷推荐出任官吏。至汉武帝时期,规定每年在二十万人口中要荐举一人,送中央以备录用;被选荐的范围也不断扩大,有特别才干和奇异能力的人也都在选荐范围之内。

(2)征辟是聘任士人为官的一种方式,又分为征召和辟召。皇帝直接聘任士人为官叫征召,大臣聘任士人为官叫辟召。

(3)上书拜官是汉代选任官吏制度中的一种特殊方式,即士人上书皇帝,提出有利于加强统治的建议,因得到赏识而被任命为官。

(4)任子和荫袭是指二千石以上官吏,任满三年可保举一人为郎。

(5)赀选制度是指向国家捐纳一定财产者,可以为郎。从汉武帝时开始改用察举等方式加以取代,但在国家财政困难时,仍然实行此制。

(6)汉代自汉武帝时开始在中央设立“太学”,博士弟子学习儒家经典,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者可以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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