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主要是察举制为主,考试为辅。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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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汉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察举制
在汉代有两种选拔官吏的制度,第1个就是众所周知的察举制度,第2个就是考试。而考试,是一个辅助型的测试,因为在汉代真正重视的就是孝廉。对于汉朝的人来说,品质和品德先要达到了之后,其次才是能力。
察举制度和我们之前所谓的科举制度不一样,茶几制度是指那些官吏到地方上进行考察考察他们的品德,然后再选取人才推荐给上一级,再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出最后的人才,再为他任命官职。
这就体现了汉代君主对于人才的重用看重的主要还是品德方面,古代自古以来十分注重孝道,所以孝敬父母是首先的,其次便是围观青年为了根治朝廷腐败这个现象,汉朝也是花了许多心思,而考试则算是察举制度里面辅助的一种检查形式,但却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地方官员的推荐,然后又通过了考试之后才由政府真正的录用,这样既保证了这个人有品德,又保证了这个人有才能。同时还可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让那些真正的寒门子弟可以通过考试和读书这种方法进入到管理阶层,通过努力甚至可以进入到国家核心成员的位置。
举孝廉其实只是汉代察举制度中的一个科目,但却是里面最重要的一个科目,通过这个科目的考察,里面出现了很多赫赫有名的人,在汉武帝时期举孝廉才正式的开始成立,汉武帝下圣旨要求每一个郡县都要举孝廉一个人,刚开始的时候举孝廉,毕竟不能评测一个人的能力,所以很多人不重视,但是后来举孝廉成为了考试中必要的一环,才逐渐的受到人们的重视。
而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汉代举察制度也是慢慢发展的,开始的时候考察的科目很少,然后慢慢的增多,其中增加科目最多的即是特科,意思是这是专门为一些特别的人才所开发的,这也表现了,当时朝廷希望物尽其用,人人生出来都有用处的一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