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补助金计算时间应当按死亡时间还是工伤认定的时间

2006年12月10日因公死亡,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死亡职工亲属申报循环诉讼,2010年7月被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06年标准核发,死亡职工子女却按10年10月1日的起始时间
问题:工亡补助金计算时间应当按死亡时间还是工伤认定的时间?
还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问题,我父亲是2010年7月17日认定为工伤,2006年12月10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发。 问题是:这个所谓的上年度,是以死亡时间2006的上一年度,还是按2010.7.17工伤认定时间的上年度发?

应该以诉讼发生的时间计算!

比如你是在2011年提出的劳动仲裁,则按2010年度的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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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8
工亡补助金计算时间应当按死亡时间
若拖延到今年工伤认定的,可按2005年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2个回答  2011-07-30
提起诉讼的时间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7-30
工伤认定是是劳动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追认性审批,在对事故定性上,应当以认定时间为准。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上,仍以工伤发生日为准。追问

请问您能告诉我,您说的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上,仍以工伤发生日为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追问

我的意思是说,以您说的以工伤发生日为准进行赔偿,为什么?为什么不是以2010年认定的时间进行赔偿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第4个回答  2015-09-09
1.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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