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做的是兼职.不到一个月就辞职了. 然后等了2个月.工资终于发下来了.与实际我计算的工资不相符. 发多了. 钱我先不动. 我想问的就是. 在这种关系中. 我能不把多出的钱还给公司吗?如果不还我是理亏还是有理? 因为多发钱. 肯定是因为财务的错误导致发错发多.而他要求我还的情况下.我已经不是他那里的员工了. 我坐车过去.还有我为什么要过去. 这些都是否得到赔偿或者补贴? 除非他亲自来我的住处. 请懂法律的来回答吧.感谢了.感谢了. 我就想知道在这件事中.会接触到的法律方面的东西.感谢万分.
我没签字阿.我辞职已经1个多月了.是工资卡发的钱!
追答工资发到你卡里的,更和你没有关系了,你放心吧。如果他们找你,你就答应给他们,不找你,呵呵,那是你工资,你花你自己的工资有错吗?说不定是你自己计算错了,也许还有你奖金奖励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