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在
《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理性在宇宙论问题上的四组二律背反:
①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在空间上有限;反题 :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限。
答:此假设时间和空间独立存在,首先前提错误,时间和空间不可独立存在,不离人们的
臆想分别而独立存在,虽然不依赖于意识,但不离意识。有限、无限是意识给自己下的套子,而法性本身不是有限也不是无限,因为法性无论有限无限均不可得,有限无限之边际不可得,无法于有限立其边际,也不可于无限立其边际,有限不离无限,无限不离有限,有限无限二不可得,本来非二。也不可一,其性如空,虽包含万有,但不受万有所限。
②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合的。
答:此假设单一可得,可以得到单一的物性,或者假设物质是可以自我复合的,不假外部条件,显然这些都不可能。
首先物性都是相互联系,不可独立存在,独立存在则不应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但事实是不可能,所以物性不可能独立存在;
其次物质的复合不可能是偶然的,现实是如此,否则现实必然无因而大乱。也不可能是必然的,物质不可能自我产生包含着自我存废的因素和内在,否则我们人也是物,也应该可以自我包含,但显然是不可能的,物质也不是由外在物质所造,因为现实不见有能决定我们命运的万能物存在,而且物质造物质,显然自我矛盾。
而且单一不离复合,复合不离单一,单一和复合是事物存续的两个表现,不是常性。
③正题:世界上有出于自由的原因;反题:没有自由 ,一切都是依
自然法则。
答:这里假设自由是独立于世界的因素,或者自然中没有自由,只有规则,显然没有独立于世界的自由,也没有固死没有自由的自然存在,自由和自然是因缘所成法,因缘所成法依于业,业依于人们的意识和行为。自由和自然是以相互关系的方式存在和延续的,其存在和延续的条件就是因缘本身。而因缘法的本性是空,不可得,所以因缘法非常也非无常,本性是无生。要证无生,须先离因缘法,
要离因缘
法显离造业。
④正题:在世界原因的系列里有某种必然的存在体;反题:里边没有必然的东西,在这个系列里,一切都是偶然的。
答:这里假设存在体是常态的,或者说存在永恒的关系,或者假设没有关系,只有
突发事件和变异事件,否定因果。显然这两者都是对因缘法的偏面认识,都是二元思维的孤立认识,是将物质孤立于关系的错误认识。
首先存在体非常,因为现见存在体住于成住坏灭,也不是断灭,应为现见存在体没有虽变异而没有永灭。也没有现见物质突然灭,突然起,而是次第生灭,有因有果,不会无因而生。当然有些因因为教隐秘,不能显见,所以被某些人否定为偶人因素。
总结: 冲突的存在正是人类认识的冲突反应,不是法界本性的反应,认识因为寓于自我和世界的对立和关系的考察,不能脱离角度来认识事物,所以才会出现矛盾的认识,只有超然于
观察者和决定者,也不落于断常见,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和世界和自己,才能获得烦恼的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