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路过的帮我一下,有关工资和劳务合同方面的问题!拜托,很急!

我朋友在一个工厂里上了1个月的班,正好一个月,之后向单位辞职了,他属于劳务派遣工,就是通过中介找的工作,工资什么的都是通过中介发放,工作是12小时两班倒的,一个月中没有请假之类的事,之前中介说一个月大概2500,今天正好发工资,查了下就只发了1000元工资,朋友很气,就打电话给中介,中介的人就说了句不知道,之前也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合同就一份,在中介那!请问一下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朋友现在该怎么做?

  你朋友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也称之为用人单位,就是中介公司,然后你朋友被中介派遣到工作地方就是用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发放是有用人单位中介发放,并且最初告知你朋友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薪酬,法律依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因此不存在中介不知道的事实,协议都在他手中。

  如果实在不行你可以相当地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映,法律依据:【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你可以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协议约定的确实很少,你可以要求中介给予与用工单位其他人在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工作量上给予相同的报酬,且该报酬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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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合同上的工资是怎么约定的?口头说的不算。你要拿到合同后,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
第2个回答  2011-07-20
找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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