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

如题所述

1、调取证据的区别

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会见嫌犯的区别

非律师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收集材料的权限不同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非律师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材料。

扩展资料

律师辩护人的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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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队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除了律师外,还有人民团体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委托律师的,即为辩护律师,而委托其他可委托的人,统称为非律师辩护人。虽然都是辩护人,但权利却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别:
一是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公诉案件只能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委托非律师辩护人。自诉案件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是阅卷权利不同。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而非律师辩护人要行使阅卷权,必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队许可。
三是会见、通信权利不同。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需要侦查机关许可外,其他刑事案件都可以要求会见。而非律师辩护人非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不得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四是调查取证权利不同。只有辩护律师才有调查取证对,非律师辩护人无调查权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 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与此同时,辩护律师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收集、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应当同意。 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
除了以上四个方面的不同外,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的其他诉讼权利完全相同和一致。非律师辩护人与辩护律师一样,具有独立发表辩护权、提出意见权、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申诉、控告权等权利。刑事辩护要贯穿整个刑事阶段,辩护专业的刑事律师,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第2个回答  2020-06-28

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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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20
诉讼参与人(包括辩护人)都享有的权利:
1.控告权
2.使用本民族语言
辩护人都享有的权利:
1.职务保障权
2.获得通知权
3.提出辩护意见权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5.拒绝辩护权
6.经经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上诉权
7.其他权利:获得与其行使辩护权相关的法律文书权、对公安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控告权
特殊:
1.阅卷权
非律师辩护人不独立享有,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2.会见、通信权
非律师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应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3.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专有申请调查取证权,但是侦查阶段没有该项权利,并且该权利没有强制性
对一般证人的调查取证须经证人的同意(公安、司法机关的取证有强制性)
对特殊证人(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调查取证不仅须征得证人的同意,审查起诉阶段须经检察院的同意,审判阶段须经人民法院的同意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此处称为律师而非辩护律师,因为委托律师的时间是被侦查机关第一次审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1.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这里无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
2.受聘请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3.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辩护律师审查其送阶段的权利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这里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按有关犯罪事实材料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这里不需要审查起诉部门同意
3.调查取证权 注意要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4.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三、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权利
1.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调查取证权 (这里经人民法院的同意而非人民检察院)
3.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4.经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这里注意辩护律师没有独立的上诉权)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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