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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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将由不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同事或者同学根据名单选出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以后,就要定时去上党课,开会。学习党章党纪为成为正式党员打好基础。
由与会人员对预备党员进行表决,分为同意任命其为正式党员、不同意或者弃权三种意见。最后由组织委员宣读大会决议,包含与会人员对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以及选择其为正式党员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预备党员因组织原因未按时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