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税法、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问题

汽车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期限为1个月。该厂2010年10月份有关购销情况如下所述。

1. 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300000元, 51000元; 发生运输费用2000元, 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运输发票; 该批材料已运抵企业, 款项已付讫。

2. 购进一套生产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200000元, 34000元, 支付运输费用1500元, 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运输发票; 该套设备已运抵企业,款项尚未支付。

3. 购进一批生产用工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10000元,1700元; 该批材料已运抵企业, 款项已付讫。

4. 将订做的轮胎运回企业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400 000元68000元; 该批轮胎已已运抵企业, 款项已付讫。

5. 支付水费 取得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10000元, 600元; 支付电费, 取得供电部门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税款分别为21 000元, 3570元; 上述水电均为生产经营管理耗用。

6. 因保管不善, 致使以前月份购进的生产用辅助材料丢失, 实际成本5000元。 该批材料的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月份申报抵扣。

7. 销售自产汽车, 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900 000元, 款项已收讫。

8. 销售自产汽车零部年, 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00 000元, 款项已收讫。

其它数据:该企业上月无留抵税额; 本例涉及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证。
根据上述资料. 回答以下问题:
(1) 该厂本月实现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 该厂本月可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3) 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2. 某市兴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8月份将位于市内的已开发建成的一栋15层写字楼(委托某建筑企业建造)销售给某单位, 取得收入8000万元。该公司为建该写字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为1000万元, 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共计2600万元。该公司发生的借款行息支出无法按照转让项目准确分摊。省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费用的计算比例为10%。

根据上述资料, 计算该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麻烦大家帮帮忙解答, 谢谢。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有关税法、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问题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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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1.进项=51000+2000*7%=51140
2.进项=34000+1500*7%=34105
3.进项=1700
4.进项=68000
5.进项=600+3570=4170
6.进项税转出=5000*17%=850
7.8.销项税=900000*17%+200000*17%=187000
本厂的销项税=187000
申报抵扣的进项=159115
应纳税=187000-159115+850=28735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2
不会吧,这个是考试题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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