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农民安置

如题所述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江苏省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日趋尖锐。为缓解矛盾,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利于解决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凌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和矛盾,是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具体举措;是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难题,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但是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涉及大量农宅拆迁、大量承包土地的流转,下面就如何合理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初探一些对策。

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基本原则

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应在“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国土规章不违背”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1科学规划,统筹城乡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规划、集中居住区规划等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规划等相衔接,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2突出重点,以农为主

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1.3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建设工程试点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采用市场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运作。

1.4试点先行,规范操作

要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经济基础和资金保障能力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对农民拆迁安置、就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进行探索研究,在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广。

1.5依法维权,农民认可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工程实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取得农民认可,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6创新思路,积极探索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领域多,政策要求高,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一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新路子。

2农民安置对策

2.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安置

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置换社会保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就业转移。具体分为转包、转租和永久放弃承包地两类:

(1)对于转包、转租承包地的农户,以年租金形式将承包地等反租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达到一定年龄的村民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可借鉴嘉兴市余新镇的经验,农民以每亩土地年租金600元(租期为二轮承包的剩余年限,至2028年)将承包地反租给村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给由五个试点村(各占10%)、由政府(占50%)投资设立的余新镇渔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以每亩1200元左右的价格租给农业企业进行规模化高效农产品种植。农民获得的土地流转租赁费每三年递增10%。此外,承包地返包给村集体的农民,年龄达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助;对于将承包地、旱地、自留地全部反包给村集体的农户,60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于男51岁、女46岁以上的就业困难群体,推荐到农业企业就业,成为年收入3000~4000元的农业工人。

(2)对于愿意永久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政府参照被征地农民标准和办法办理社会保障,提供就业扶持。目前嘉兴市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已经相对较高,达到男60岁、女50岁以上的,每月享受养老保险统筹费540元。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不能重复享受。对已进城工作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仍有承包地的农户,按照置换社会保障的补偿标准,采取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置换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2农民住宅及宅基地拆迁安置

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重点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按照昆山市征地补偿办法,实行货币安置和“拆一补一”安置办法,或借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的方林村,温岭市的王府基村,温州瑞安市的牛伏岭村等地的成功经验,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全部由村级集体投资建设或所有建设成本都由农民自己负担,进行统一规划,农民自建。也就是说,有三种模式可供农民选择:

(1)实行货币安置。对于放弃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政府对原住房按照建筑面积直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不再另外安排拆迁安置房和宅基地。补偿标准为原住房合法建筑面积按重置价进行评估加区位价折算。其宅基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注销,今后不再享受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农民入住城镇后,原则上将户籍关系迁入社区管理,享有城镇居民在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权利,并继续享有原居住地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申请宅基地以外的权益。

(2)实行“拆一补一”安置。对于放弃宅基地,不再安排独家宅基地,而是统一建设高标准的多层公寓小区,实行“拆一补一”的安置办法,每户农民动迁后可得到2~3套商品房。通过动迁安置,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完善了配套设施,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农民在小区集中安置后,每户可节约用地0.5亩左右,节地率达62.5%以上。

(3)农民自建。可避免政府财政困难,因此笔者建议:可以采取统一规划、政府支助、农民自建。

a农民自建房。可以采取“四统一”的建设方式,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用地、统一施工。但所有报建手续均按农民自建房办理。

b以多层公寓楼或联体楼为主。基础配套设施或部分由政府财政投入,生活用房和生产经营用房由农民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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