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三农”问题

如题所述

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重要意义与沛县的探索

1.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内涵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土地开发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农地集中、居民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1.2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1)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可以有效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难题。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试点项目区内的居民点和独立工矿拆除复垦,享受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相关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增加的耕地面积,其指标除用于安置农民的住房建设和基础建设外,节余部分统筹用于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可以有效解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2)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利于解决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零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是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具体措施。列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的项目,一方面,可以享受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政策,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另一方面,通过综合整治新增的耕地面积,可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通过农民有偿、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行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3)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可以有效聚集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通过对项目区内农村居民点整村向城市或中心镇迁建,一方面可以加快城镇化步伐,有效聚集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农村居民点重复拆迁,以及居民点点状分布对路、水、电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浪费。

1.3沛县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积极探索

2008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建设“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后,沛县国土资源局对正在实施的江苏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精心组织施工,积极探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相衔接。目前正在实施的省投资沛县栖山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671.1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4.6公顷。该土地整理项目与2008年度沛县栖山镇胡楼村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相邻,胡楼村挂钩项目拆旧区面积9.12公顷,规划复垦后新增耕地8.83公顷,沛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划实施这两个项目时结合“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进行了积极探索。

2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有效途径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万顷良田建设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组织设立专门运作机构,认真做好筹划规划,筹措工程资金,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需要加强对农民住宅置换、就业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探索研究,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依法组织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办事,阳光操作。

2.1建立组织机构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建议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跟踪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工作,研究政策,落实措施,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住宅置换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抓紧研究工作方案和规划布局,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将该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2.2科学编制规划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规划和集中居住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等相衔接,实现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以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化生产,发展现代化农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专项规划方案。工程区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工程区总面积达不到1000公顷的,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少于600公顷,分片面积不得小于200公顷;工程区建设最长不得超过3年,工程方案应明确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时序安排。方案在工程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3严格监督审核

县(市、区)编制的工程方案须经徐州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工程区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市级出具初审意见,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不符合省立项要求的,由市级立项,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年度实施计划以及下达的资金安排,进行工程设计预算,具体实施工程区土地整理、城镇集中安置区建设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适时组织督查并通报。工程全部完工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编制项目竣工图,并申请验收。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组织对照工程方案和设计预算进行初验,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2.4确保建设资金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各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市和县(市、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相关规费,主要应用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安置农民后多余的挂钩指标置换到镇区或跨镇调剂到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市场运作,在扣除必要成本和规费后,产生的盈余用于补偿安置。农村住宅置换中使用挂钩指标,按《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苏国土资发〔2009〕181号)精神,留在县(市、区)政府的相关规费,专项用于农村住宅置换整理项目的实施。农村住宅置换安居房建设,参照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费的收取规定,相应减免相关建设规费。农村住宅置换过程中,如果上述资金仍不足以完成农村住宅置换,由县(市、区)政府和镇(街道)共同分担剩余部分资金。各级要加强农村住宅置换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农村住宅置换资金建立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3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配套政策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良好氛围。

3.1配套挂钩政策

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的土地整理,符合省级立项要求的,申报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达不到省级立项要求的,参照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政策管理。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由市和各县(市、区)两级共同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申请省优先安排挂钩周转指标。对工程中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和农用地,可等面积优先用于农民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剩余部分可用于城镇建设。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产生的挂钩指标,土地所有权所在镇(街道)有优先使用权,用于城镇安居房建设。安置农户后结余的指标,可以挂钩到镇(街道)用于其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通过市场“招拍挂”,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挂钩指标镇(街道)内使用有余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跨镇(街道)有偿调剂到异地使用,调剂价格每亩不少于6万元。使用挂钩指标必须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确定的拆旧区和建新区布局。

3.2配套补偿安置政策

农村住宅置换的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和城镇体系规划区以外的农户,即农业区内的农户。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单位,自然村为单位有困难的,可以以5户以上集中连片的农户为单位。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按合法建筑面积,与当地被征地农民拆迁同等补偿安置政策接轨。补偿安置主要形式有:到城镇安置区置换安居房、货币补贴到城镇购置商品房及部分或全部到工业园区置换标准厂房。对自愿进入城镇安置区置换安居房的农户,由镇(街道)按被征地农民同等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到城镇安居点,农户在镇(街道)安居点范围内享有优先选择权,所在镇(街道)应尽量给予满足。对城镇有商品房而要求货币补偿的农户或其他要求货币补偿的农户,按原住房拆迁建筑面积,在评估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与现有政策衔接,农户在接受货币补偿后不再另行安排城镇安居房。农户愿以原房屋面积的部分或全部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的,按照应安置住宅面积的一定系数给予置换,标准厂房的所有权属该农户,出租产生的收益归该农户所有。通过农村住宅置换取得的城镇安居房,满5年后,经补办有关手续,可上市流通。农村住宅置换后,农户原宅基地使用权自动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县(市、区)政府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拆除原住宅。农户的户籍关系迁入社区管理,享有城镇居民在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享有原居住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除申请宅基地以外的权益。农户退出农村住宅的同时,自愿将土地承包权交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所在地政府落实城镇社会保障。

3.3配套奖励政策

建议各级政府整合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土地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村住宅置换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奖励力度。市级结合当年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收入情况,对农村住宅置换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按通过省级验收建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实际面积进行以奖代补或奖励,给予市区每亩3万元的以奖代补。同时,对农村住宅置换建设用地整理成绩突出的地区,按实际验收通过面积,给予每100亩10万元的特别奖励。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或奖励,必须用于农村住宅置换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再投入。各级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住宅置换工作。市政府将农村住宅置换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以奖代补。

4结语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有效措施。从当前看,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能够更加有效地驱动农村消费需求;从长远看,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能够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实践证明,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设性地保护了耕地,保障了发展,这项工作有规划,有资金,有经验,大规模推进恰逢其时。

以土地整治为平台,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抓手,整体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房”综合整治,实行农民居住到城镇集中安置,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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