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可以兼法人代表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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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3
你好,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法律上有严格规定是不能成为法人代表的
第2个回答  2020-09-03
可以,一把手一般就是法人代表,书记,一般都是一把手
第3个回答  2020-09-03
最好不要,牵扯太多
第4个回答  2020-09-03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干部,无论是否有领导职务的,都不可以在外兼任企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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