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领导)能否兼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非公务员编制,有什么要求?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说是不可以的。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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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2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根据公务员法,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即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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