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却要求扣除下一个月的养老等保险的费用,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求个人承担。比 如说我

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却要求扣除下一个月的养老等保险的费用,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求个人承担。比如说我2月28日离职,工资结算也是到2月28日,公司要把养老保险等交到3月份,但是公司承担的部分要个人付,从工资里扣除。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有法律依据么?如果不合法,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维权。

谢谢!

我来回答你:
公司这样做不违法,原因是这样的
1、前面有网友说的很对,你辞职时是2月28日,那么你下一个月的各项保险已经来不及中止了,也就是说,你工资也结清了,人也走了,公司却要在下个月为你承担你的各项保险,所以公司要从你这个月工资中提前扣除下个月保险费用
2、至于公司承担部分也要扣除问题,养老保险有企业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在公司缴纳三月份保险时你已经离职,企业没有义务为你承担,所以,不仅你自己个人部分要扣除,公司为你承担的部分也要扣除,这样说吧,等于三月份你不在公司工作,保险全部是你自己承担了,公司不过是先从你工资中把这块费用扣除了
3、需要提醒的是,之后你一定要看看你的养老保险本上的保险是否缴纳到三月份,如果不是,你可以到公司要求退还之前扣除的三月份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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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5
一般来说,保险费用是当月的25号之前报次月的增减计划,你28号离职,已经过了报增减计划的时间,3月份公司缴纳的保险上还有你的名字,费用公司得给你垫付,不但要垫付你公司部门的还得有个人部分的,但是3月份你已经不在职了,公司是不会再承担离职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2-20
当然没有依据了,你们公司太孙子了。3月份交的保险是2月份的,你工作一直到2月底,他们理应给你上保险,不能让你自己出这笔钱,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们,劳动局会很痛快的受理,但是后续就不知道了。我姐的公司没有给她上保险,她去举报了,已经两年了还没信儿呢。我要是你就横一点,跟老公嚷嚷一顿,老板一般也就选择息事宁人了,你要想靠法律给你撑腰,那不太靠谱
第3个回答  2011-02-14
如你在2月25日前离职的话,你单位就不会扣除你3月份的社保费了,因每月25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第二个月相应的社保就停止了,而你正好是28日离职所以社保局在你单位上的相关账户上已经扣了你的社保费包括公司出的那部分和你个人出的这部分,因你3月份已经不是单位员工了所以你单位叫你承担了你3月份所有社保费用。我今天刚办理了我公司一离职员工的社保停止手续顺便问过来以上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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