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于2012年3月7日离职。但是单位却扣了我1月2月3月的养老保险费并且公司部分也由我承担。共计619元

请问这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2-04-22
因为单位都是在月初代缴社保费用,所以你3月7日离职时,单位已经为你缴纳了当月的保险法,是依法合法的。当然,如果你还有疑虑的话,请登陆当地劳动保障信息网或到当地社保窗口查询当月缴费情况,看单位是不是给你交了。如果自己要继续缴纳的话,可以从次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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